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通知》(皖教工委[2006]14号)、《安徽省教育厅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教监[2006]4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指导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有关法律法规,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坚持标本兼治,实行综合治理;统筹谋划部署,稳步有序推进;明确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严格把握政策,维护发展大局的指导原则。把治理商业贿赂纳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既要坚决从严惩治,又要深入探索有效预防的措施;既要立足当前,搞好专项治理,又要着眼长远, 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行政主抓,职能部门各司其职,教职员工积极参与,纪检监审处组织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根据省、厅的要求,成立由党委书记、副院长杨兵为组长,丁家云、王刚、崔国发、朱胜元同志为副组长,党委(校长)办公室、纪委(监审处)、财务处、人事处、教务处、国资处、学生处、保卫处、图书馆、评建办、成教院、科技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组织部、宣传部、工会、团委、新校区建设指挥部(基建处)、后勤集团、劳动服务公司等负责人为成员的铜陵学院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审处,洪明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系部、各部门要成立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具体工作要落实专人负责,并将名单及联系电话通过电子邮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yjw@tlu.edu.cn) 三、工作重点和要解决的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涉及面较广,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对商业贿赂易于侵袭和腐蚀的重点部位、关键岗位和重点人员在对外经济往来中发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突出抓好“两个重点”: 1、重点领域。按照教育部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当前专项治理工作重点领域为教材、教辅、图书、报刊杂志的选用征订,教学仪器设备、各类大宗物资采购、医药采购、工程建设、服务经营以及其他活动中以各种名义给予、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主要针对上述领域,重点围绕关键环节,认真检查、清理和纠正以各种名义给予和收受“回扣”、“手续费”及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行为。同时要按照财务管理工作规定,对帐外资金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对部门小金库(以各种名义在财务报销后私存于部门的资金视同小金库)问题,帐外暗中收受财物私存私分的问题也要予以彻底清理。 2、重点岗位和人员。各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本单位商业贿赂容易侵袭的,或者是掌握一定的财、物处置权的重点岗位和人员,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特别是上述重点领域对应工作部门的领导干部及相关岗位的工作人员,要有针对性的加强自查自纠工作。 四、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9月30日前完成): 认真组织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危害性和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对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上来,明确治理商业贿赂的总体要求,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使广大干部职工树立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营造反对商业贿赂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调查分析(9月12日前完成): 各部门、各系部要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掌握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手段、表现表现形式和基本特点,以及所涉及的单位、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选择确定本部门、本单位自查自纠的重点问题。 第三阶段:自查自纠(10月20日前完成): 认真调查摸底,查找本单位、部门是否存在商业贿赂问题,其表现形式、特点及原因。并认真填写《铜陵学院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于10月15日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审处)。单位、部门或个人要主动将违反规定收受的钱款和“小金库”资金上交学校财务处,贵重物品上交监审处。对查找出的问题要立即纠正。对自查自纠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严格掌握政策、区别对待、实事求是地处理。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说清并认识错误的,可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要从严从重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第四阶段:整改落实( 11月15日前完成)。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针对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措施,突出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抓好建章立制。要按照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要求,将防治商业贿赂的有关制度纳入惩防体系制度建设总体规划,重点建立和完善基建、物资、教材图书采购招投标制度和财务管理等制度。要加强教育,严格管理,强化监督。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商业贿赂的发生。 各单位、部门于11月15日前将学院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和整改措施书面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学院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将对重点单位、部门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自查自纠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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