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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贿赂知识问答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06-09-27   字体: [ ]  
 
 

                                                      商 业 贿 赂 知 识 问 答

   一、什么是商业贿赂
   1996年11月,国家工商管理局发布了《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暂行规定》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 
   二、商业贿赂行为的特征
   (1)主体是经营者,赌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作为商业贿赂主体的经营者不限于法人,除法人外,还包括其他组织和个人。法人也不限于企业法人,还包括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2)目的是为销售商品或者购买商品,即为达到商业目的,通过贿赂手段,获取优于其他经营者的竞争地位。(3)手段有两类,即财物手段和其他手段。
    三、商业贿赂的危害性
    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帐外暗中给付回扣、拿提成、高开发票。这样下去,势必就形成“不给回扣不做生意”的市场潜规则。商业贿赂这颗毒瘤的恶性滋长,势必会给中国的政治、经济带来巨大危害。比如,它会加剧腐败的蔓延,腐蚀了一大批党政干部和要员,把一些手握公共经济资源实权的人员拉下了水,走向了犯罪深渊。比如,它会给国有资产和公共资源造成巨额损失,造就了一些豆腐渣工程,为公众安全埋下隐患。比如,它会巨额侵吞老百姓的血汗钱,用于商业贿赂的钱无疑会全部转嫁到老百姓头上。比如,它会严重地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回扣及多少成了交易最重要的法码,使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原则遭到严重破坏,为假冒伪劣产品大开方便之门。比如,它会破坏了中国的政治和经济形象,直接影响到中国的投资环境。人家那些跨国公司进入中国,不行贿就可能失去市场,行贿又受本国有关法律的制约。两难之下,恐怕只有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因此,对这商业贿赂已经到了非治理不可的地步。
    四、商业贿赂的行为要点
    (1)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和受经营者指使的人(包括其职工);其他主体可能构成贿赂行为,但不是商业贿赂。 
    (2)行为的目的是争取市场交易机会,而非其他目的。
    (3)有私下暗中给予他人财物和其他好处的行为,且达到一定数额。 
    (4)该行为由行贿与受贿两方面构成。
    五、商业贿赂的主要方式 
   ⑴现金、实物回扣; 
   ⑵软回扣,如高消费招待、提供出国机会或风景旅游观光等; 
   ⑶为对方安装电话、包租手机、装修住房等; 
   ⑷为对方提供明显可盈利的业务项目、物资批件及合同等。
   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运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统筹考虑,抓好结合:一是与整顿规范监管秩序相结合;二是与机关效能监察工作相结合;三是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结合;四是与推进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
    (二)紧密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结合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把握商业贿赂发生的主要环节、重点岗位和主要表现形式,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行预防和治理。要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监管秩序的问题,重点治理发生在行政许可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通过治理和整改,逐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不断铲除商业贿赂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
    (三)坚持把握政策,维护大局。要从发展大局出发,坚持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既要区分正常的公务活动、经济活动、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又要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治理商业贿赂,又要保持正常监管和生产经营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同时,要注意区分社会存在着的普遍现象与单位实际存在着的特殊问题的界限,区分由集体决策、内部规定规范的行为与个人行为的界限,积极稳妥地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七、如何抵制商业贿赂
    一是教育引导。广泛开展教育活动,将廉政文化建设与企业文化建设有机结合,深入推进廉洁文化建设,使廉洁、诚信、守法的经营理念深入人心,让每位员工增强抵制商业贿赂这个“毒瘤”的免疫力,自觉杜绝“拉下水”的送礼行贿和收受贿赂的行为,做到“不害人,也不被人所害”。
    二是合同约束。在工程建设等经营活动中签订“廉政合同”,保证在项目建设过程不 发生向建设(采购)单位或个人送礼行贿的情况,实现“工程优质,干部廉洁”。 
    三是设置廉政“门槛”。实行市场廉政准入、清出制度。对进入工程建设以及公司采购市场的施工企业和供应商建立廉洁经营档案,企业、供应商如有行贿记录或在进入公司建设和采购市场后有行贿行为的,立即清理出场。
    四是严明纪律。对党员干部在企业经营活动中的行贿送礼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违纪的给予纪律处分,违法的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在单位行贿中负有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同样追究党政纪责任。
    五是“阳光操作”。深入推进廉政阳光工程”,提高服务效率、规范管理行为,凡应公开的经营活动和财务开支必须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选择施工单位和购买大宗建筑材料,必须公开招投标,严禁暗箱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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